本網訊(徐龍飛 記者 胡斌 實習記者 嘉月)“詹法官,您還記得我嗎?我是周XX,是2020年XX號案子的申請人。”
“當然記得,有3年了,你是有什么事情嗎?”
“我發現被執行人的車了,你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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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稍等,我們馬上出發。”
執行法官立即帶上兩名法警,共同驅車前往周某提供的財產所在地點。
到達現場后,執行法官立即找到了被執行人黃某的車,但車內無人。
執行法官與周邊人員溝通了一會兒,猜測黃某應該在附近工作。不久,黃某現身,朝著他的車輛走去,執行法官立即喊住他。
“黃X,我是蒲江法院執行法官,你在我院有個案子,你還記得不?”
“記得記得,我想還錢的,但這不是……”
“你不要在這兒說得好聽哈,你要實打實拿出錢,明天你來法院一趟,跟周XX好好談談,要得不?這輛車是你的吧?你要是拒不配合,我們就把你這車扣了。”
“好的”。
三年前的情侶風波
2020年5月,蒲江法院立案強制執行黃某與周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這個案子涉案標的額小,執行法官了解到二人原本是同居情侶關系,黃某盜刷周某的信用卡套現,窮盡查人找物的手段也沒有發現被執行人黃某名下有可執行的財產,且此案當事人之前的感情較為復雜,周某不愿意對黃某采取拘留等措施,只好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
艱難調解 玉汝于成
在調解室中,雙方當事人面向而坐,被執行人黃某按約到場,卻耍起了無賴。
“我一個月就三、四千元的收入,要贍養父母,又要負擔自己與女朋友的生活支出,我自己都活不下去了。”
周某反駁道:“我還看見你開了一輛車,一看就是剛剛買的,你還說沒錢?”
雙方就感情及欠款問題發生激烈爭吵,執行法官示意安靜。
“我知道現在年輕人壓力大,但是對于自己欠下的債務應該承擔并及時足額償還。”
黃某聽后卻不以為意,想要繼續“耍嘴皮子”。執行法官見他不愿償還債務,便收起笑容正色道:“黃X,你要搞清楚,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和沒有能力履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如果你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拒不承擔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的話,我們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對你予以拘留的。”
執行法官隨后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拘留決定書,并聯系法警到調解室,做拘留準備。
黃某見狀,終于明白拘留并非說笑,頓時表示立即還錢。此案以黃某全部履行完畢結案。
采取強制措施是執行法官的一把利劍,用得好就能直擊“老賴”們的弱點,攻克一大批執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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