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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川籍”朱鹮突破200只!陜西銅川以司法之力護佑生物繁衍生息

2023-07-11 22:05:47 來源:陜西日報


(相關資料圖)

2013年,陜西銅川成為秦嶺以北首個朱鹮野化放飛地。經過10年繁育,今年,“銅川籍”朱鹮大家庭再添新成員,已突破200只。朱鹮在銅川得以繁衍生息,離不開司法守護。

2018年6月,陜西省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全市首例獵殺朱鹮案深入案發地進行巡回審判。該案對引導公眾提高保護野生動物法律意識,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具有深刻警示教育意義。

近年來,銅川法院堅持共建共治、源頭治理、司法修復、精進專業,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以司法手段助力青山常在、綠水長流、空氣常新,為銅川高質量全面轉型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共建共治,重點是府院聯動。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建立健全環境資源保護聯動機制,推動完善環境資源司法鑒定和損害評估機制,支持檢察機關提起環境公益訴訟和政府提起生態損害賠償訴訟。銅川新區審判庭針對其集中管轄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創設“兩長”列席研判交流機制,2020年至2022年受理的9件環境類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被告在起訴后依法全面履行了職責,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訴訟請求全部得到實現。

在源頭治理上,針對在環境資源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或提交調研報告,推進環境治理。對可能涉及行政違法的,建議相關部門盡早干預,防患于未然。2022年,銅川市中院在對全市法院近5年非法占用地犯罪案件進行系統調研的基礎上,向銅川市委、市政府提出治理建議,并形成《關于我市非法占用地犯罪案件的調研報告》,與銅川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聯合印發《打擊懲戒自然資源違法犯罪問題的意見》。銅川市印臺區法院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通過發放司法建議的方式,對行政機關履職不適當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

在司法修復工作中,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辦理濫伐林木、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犯罪案件中,適用“補種復綠”等修復性判決方式,或者將修復情況作為量刑情節,督促被告人主動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努力實現懲治生態環境犯罪與修復生態系統的“雙贏”。

銅川市印臺區法院聯合區檢察院、自然資源局、印臺街道辦事處建立銅川首個環境資源公益訴訟生態修復示范點——印臺區環境資源公益訴訟生態修復示范點。濫伐、盜伐林木被告人王某某等采取異地復植方式在該地種植油松400余棵。經多次實地查驗,王某某等栽植的油松樹高、冠徑、行距、株距符合要求,成活率達90%以上,取得了較好的生態修復效果。

在精進專業方面,銅川市兩級法院均組建了專門的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合議庭,負責全市環境資源案件的審理、指導、調研、統計報送、日常聯絡等工作,實現刑事、民事、行政環境資源案件“三合一”歸口管理。按照確有需要、因地制宜、分步推進的原則,推動建立專門化審判體系。

今年4月21日、23日,銅川市兩家環境資源審判巡回法庭、三家環境資源保護法庭在照金鎮綜治中心、金鎖關鎮綜治中心和相關法院基層法庭揭牌成立,實現了全市法院系統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全覆蓋。

此外,銅川市兩級法院探索建立法院提前介入機制。針對盜采礦產資源類犯罪取證難、認證難等問題,全市法院提前介入,指導偵查機關及時收集、固定證據,加強對證據的保存,并聯合環境資源等部門對非法采礦的數量及時鑒定、處置,有效避免了證據取證難、固定難,案件審理認定難的問題;針對部分環資案件審理中破壞或修復程度無法確定,積極利用現代科技賦能添力。在銅川新區管委會訴王某某等7被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辦理期間,為查明案件事實,承辦法官使用無人機對修復土地范圍航拍取證,為案件客觀公正審理奠定基礎。本案判決后,原告及各被告均未上訴。該案亦是陜西省首例行政機關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一審生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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